租车指南

为了租赁车辆的安全运营,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,请您记住以下条款:

1.租车人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驾驶证(驾龄在一年以上),驾 驶证上准驾车类别须与租用车辆类型 相符;

2.租车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还车时 间、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,且车况 与《租赁车辆检验交接单》中车辆检 验交接登记无出入。若出现新的刮碰 损坏等现象或设备、证件等不全,您 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车损费及其它相应 的费用;

3.请您每天对承租车辆的机油、 刹车油、轮胎气压、灯光等作常规检 查。如发现问题,请及时与出租方联 系。如确需填加油料,必须使用汽车 厂家允许的产品;

4.如果承租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, 您应立即停车与出租方联系,协商来 解决;如未及时与出租方联系,继续 使用,造成的损失将由租车人承担;

5.出租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交 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, 包括有关部门的罚金。


发票税率设定

订单金额不包含发票,如需发票客户须额外支付10%的发票税率

用车限制

超出预定还车时间4小时,按一天计算。

押金/预授权

仅接受现金或借记卡押金

租车人证件要求

本人身份证 本人驾驶证,驾驶证需满6个月

违章押金

违章押金1000元,在当地还车30天后返还 ,在异地还车30天后返还。

订单取消说明

提车前24小时以上,退还全额费用;
提车前24小时以内,退还全额付款订单租金80%,退还预付定金80%;
提车前6小时以内,退还全额付款订单租金50%,退还预付定金50%;
提车前1小时以内,退还全额付款订单租金30%,退还预付定金30%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