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車指南

為了租賃車輛的安全運營,也為了您的切身利益,請您記住以下條款:

1.租車人須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 和國駕駛證(駕齡在一年以上),駕 駛證上準駕車類別須與租用車輛類型 相符;

2.租車人應按契約約定的還車時 間、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,且車況 與《租賃車輛檢驗交接單》中車輛檢 驗交接登記無出入。若出現新的刮碰 損壞等現象或設備、證件等不全,您 應按實際損失承擔車損費及其它相應 的費用;

3.請您每天對承租車輛的機油、 剎車油、輪胎氣壓、燈光等作常規檢 查。如發現問題,請及時與出租方聯 系。如確需填加油料,必須使用汽車 廠家允許的產品;

4.如果承租車輛發生故障或異常, 您應立即停車與出租方聯繫,協商來 解決;如未及時與出租方聯繫,繼續 使用,造成的損失將由租車人承擔;

5.出租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交 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, 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。


發票稅率設定

訂單金額不包含發票,如需發票客戶須額外支付10%的發票稅率

用車限制

超出預定還車時間4小時,按一天計算。

押金/預授權

僅接受現金或借記卡押金

租車人證件要求

本人身份證 本人駕駛證,駕駛證需滿6個月

違章押金

違章押金1000元,在當地還車30天后返還 ,在甲租乙還30天后返還。

訂單取消說明

提車前24小時以上,退還全額費用;
提車前24小時以內,退還全額付款訂單租金80%,退還預付定金80%;
提車前6小時以內,退還全額付款訂單租金50%,退還預付定金50%;
提車前1小時以內,退還全額付款訂單租金30%,退還預付定金30%;